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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實已經搬家要兩個禮拜了吧!而昨天在研究Leopalace的合約,

才剛搬完家,我又開始在思考提前解約的事情,真是容易動搖!

 

  剛好看到有一條規定寫著,搬家後一定要去郵局辦理『転居届け』,

也就是郵局地址變更,簡單來說,就是送出申請後,只要寄到舊家的信件,

當地郵局都會幫你自動轉到新家地址。

 

  不過就算沒去申辦,應該也沒差,只是怕之後入居者會不斷收到你的信件吧!

今天趁著休假,到附近的郵局去辦理,跟對方表明想要申辦地址變更,

郵局的人員就給了我ㄧ張單子,單子的左邊有範例說明,但人員還是很貼心的解釋一遍,

2013.1.7  

很快的就填寫完畢,不過一樣要有3-7個工作天,所以如果是很急的人,

怕隨時都有信件寄到舊家收不到的人,建議在搬家前一週就可以去郵局填單子了。

 

  填寫完畢交去櫃檯時,服務人員講了一段日文,其實我沒太認真聽,

似乎是說,由於新地址是西成區,辦理地址變更他這邊也是可以處理,

不過就是要自行拿到外面的郵筒,我在想是不是我必須去西成區辦理才能直接送件,

但我雖然地址在西成區,可是其實是在浪速區的邊界,附近的郵局剛好所屬區域都在浪速,

所以實在不想跑遠的地方去,反正郵筒郵局外面就有了,投進去就好。

 

  申請書有兩邊,右邊那聯撕下來投進郵筒,

左邊就是上面圖片那聯有範例的,最上方有一個查詢編號,

是可以查詢送件後的進度,先不要丟掉唷!

大約下個禮拜,只要有信件是寄往舊家的,就會自動轉來新家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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